新闻 | 天津 | 民生 | 广电 | 津抖云 | 微视 | 读图 | 文娱 | 体育 | 图事 | 理论 | 志愿 | 专题 | 工作室 | 不良信息举报
教育 | 健康 | 财经 | 地产 | 天津通 | 旅游 | 时尚 | 购物 | 汽车 | IT | 亲子 | 会计 | 访谈 | 场景秀 | 发布系统

"津云"客户端
发表人: 小*   提问时间: 2010-04-01 13:47
 标题:我想申请廉租房 向您求助
内容:

    本人今年30周岁,原来和奶奶在一个户口,在服刑过程中,家中拆迁,拆迁款被奶奶带走,奶奶过世后,我转为户主,自己一个户口,住址还是原先的地方,可是已经没有房子,早已拆迁。我目前没有地方住,也没有固定工作,只能租房子,原先还可以承受租房费用,工作变动后,不能负担租房费用。希望可以帮我解决一下。

回复部门:河西区   回复时间:2010-04-08 11:07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小军网友:

    您好,看到您的留言后区政府非常重视,立即责成区房管局进行核查。房管局立即责成区住房委员会办公室查办此事。经查:1、按照《关于2009年扩大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范围的通知》津国土房保[2009]14号及相关文件规定,自200921日起,进一步扩大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保障范围,保障对象是:“将市内六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一年以上或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待遇,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低于7.5(含)平方米,家庭人口在两人以上(含)的家庭,纳入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保障范围。”2、经与您电话调查沟通,了解到您家庭目前仅一口人,故不符合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政策。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西区政府

201048


     热点推荐
创意涂鸦 助力创文
公交603路新增10余个站点
南开危改广场重新开放
记者追踪
·《百姓问政》:建充电车棚、修消防设施、清楼道堆物 基层社区治理要谋实招、求实效
·小区现制现售饮用水 能放心喝?
·公园公厕 可否对游客“友好”些
·老旧小区停车难题 怎么解决?
·空地垃圾总回潮 长效治理该咋办?
网民反馈
·网民:感谢各级领导,解决百姓生活难题!
·网民:感谢区政府和属地综合执法大队为百姓办的实事
·网民:职称问题圆满解决 感谢蓟州区委
·网民:感谢河东区政府和属地派出所为百姓办实事
民生词典
电子年检标
养老保障待遇支付
征信异议申请
地铁老年优惠卡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机动车登记
个人信用报告
人才落户新政
因私赴台
[点击查看更多]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全部
全部
关于北方网|广告服务|诚聘英才|联系我们|网站律师|设为首页|

Copyright (C) 2000-2024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津B2-20000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20509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2120170001津公网安备 120100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