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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宋**   提问时间: 2010-04-01 22:52
 标题:门特每次取药亦不得超过120元?
内容:

    这里有问题,这不是等于每年报销药费也等同于普通门诊报销额度了吗?

回复部门:市人力社保局   回复时间:2010-04-06 14:51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宋翰章网友:

  您好!门诊特殊病的报销额度远远高于普通门(急)诊。门特的起付线1300元,1300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报销;15万元以上30万以下的医疗费用由大额医疗救助按比例承担,也就是说门特的报销额度高达30万元。

  普通门(急)诊对符合规定的800元至5500元之间的医药费按比例报销,其中“老工人”的报销额度为1万元。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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