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上学需要,我于03年把户口由宝坻区迁至西安市。07年毕业后把户口暂存于当地人才交流中心。今年因为购房需要,想把户口迁回,原住地派出所告知我已不符合回迁政策要求,不能回迁。
因为我现在在家乡工作,长期把户口留在外地非常不方便,请问我该怎样处理我的户口问题?
尊敬的张泽江网友:
您好,关于您所反映的“关于本地生源户口回迁问题”的问题,区领导十分重视,区政府已责成公安宝坻分局调查处理,待有确切结果后再向您反馈。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宝坻区政府办公室
2010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