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夫妻二人感情破裂,基本达成离婚协议,但是如何把我爱人名字的房子过户到我名下?目前贷款是他名字,房本是他名字,可是目前贷款还没有还上,我想咨询在我们办理离婚手续后,若干年把房款还上后,再办理过户时,如何办理?还收取过户费用吗?如果一方再婚后,再过户,如何办理,费用如何收取?
希望给予文字说明!谢谢!
wknh网民: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会及时研究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0年03月26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0年0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