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去年随军落户天津后一直处于待业状态,之前在北京工作。目前手中已经有北京社保中心打印出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现在想在津参加个人养老保险,请问:
1.把北京的保险转至天津之前我应该如何在津办理养老保险?带哪些证件和证明材料去哪办理?
2.北京社保中心打印出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上面有实际缴费月数和参保期间个人账户储存额,但咨询津的社保中心时,怎么还要求有原单位缴纳的金额才能给转个人的全部和原单位缴的12%呢?
3.能缴断档期间的个人养老保险吗?如何缴?缴多少?
谢谢!
尊敬的王筱玥:
您好!关于上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事项,已经与您电话沟通。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局工作的关注。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