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体育馆价格抑制人民群众体育锻炼建议的回复
隋学军同志:
您好!
您提出的目前我市体育馆特别是羽毛球场(馆)收费价格过高,影响了群众体育锻炼热情的问题具有一定的代表性。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体育锻炼已经成为日常生活的重要内容,随之带来的体育场馆消费问题也日显突出。
目前体育场馆的收费价格还不是物价部门管理项目,经营者都是根据市场需求自行定价。据了解我市羽毛球场地的场租基本在每小时每片场地20—30元左右,居于全国中游水平。由于经营单位大部分都是自收自支,还有一些是个人经营承包,收取一定费用解决经费问题也是必要的。我市喜爱羽毛球运动的人群日益扩大,尤其到冬季室内羽毛球场地供求矛盾较大,收费问题显得更突出一些,对此已引起我们的注意。
我们的基本意见是:
一、体育进入市场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为群众提供产业性的体育锻炼场所已成为公益性体育活动的重要补充。
二、我们将对一些收费的体育锻炼场所进行深入调研并会同物价管理部门研究指导性意见。
谢谢您对体育工作的关心。
天津市体育局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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