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尊敬的主任,您好,我是住在开发区第二大街东方名居的一名业主,这个小区群租的现象十分严重,所有正常居住的业主都是深受其害。
该小区房屋505套,群租房屋近120套,每套房屋被打成若干隔断对外租住,少的一套住宅住10几个人,多的能住到20多人甚至更多,远远超过一个正常家庭居住人数,目前初算,100多户群租人数已超过剩余房屋业主居住人数。
在08年初小区交付使用至今,仅仅将近两年的时间,这个新建小区内基本上被糟蹋的面目全非,每个楼栋门口的入户门都有不同程度的损坏,严重的已无法正常关闭,导致可视对讲装置毫无作用,楼内配套设施(消防器材等)严重损坏,更有甚者在消防通道(即楼道)随地大小便,由于群租人员混杂,其中不乏从事不正当职业的人,社会闲散人员,这些人经常凌晨三四点归来制造噪音经常吵得四邻直至深夜都无法安睡,同时群租户制造的垃圾是正常家庭的几十倍,在对电梯等公用设施的使用都令普通业主无法忍受,最令人头疼的就是大量群租户致使这个小区的治安差到极致,频繁的案件使得110和派出所已经成了“常客”,就在3.13日晚还发生了持刀伤人(物业小区保安被打伤)的刑事案件。同时消防也存在很大的隐患,多人居住使得屋内用电情况杂乱,还有使用煤气罐的情况,易引发火灾,群租也导致楼房居住人数严重超标,一旦发生火灾,逃生通道有可能由于人数原因使得本可以存活的人丧生。总之,所有正常居住的常住业主在心理生理都遭受到了极大的伤害,同时人身安全也受到极大的威胁。
当今社会,房价是老百姓普遍反应的问题,可我们辛苦攒钱买房却得不到相应的正常居住环境,难道我们的钱就要白白浪费了?群租户是现在社会一个严重问题,应该由政府出面解决,比说建廉租房或者一些公寓来解决(比如国翔公寓与蓝领公寓),但不应该是由我们买房人得不到正常居住环境来承担;这个小区的业委会,物业公司多次协同社区,找到开发区公安局、消防大队、流动人口办、建设发展局,城市管理局等部门,但由于天津市无相应的具体法律支持,所以直到今日仍然是处理无果,事实上群租已经伤害到了其他业主的利益。
希望主任可以帮助我及这个小区的常住业主,还我们一个正常的居住环境!
注:由于情况复杂,有些情况无法简单叙述,同时业委会也翻查了相关的法例,如果可以,希望主任百忙之中可以给我们一个机会跟您反映一下更详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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