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区领导:我反映的是新村南里18号楼底商违章经营餐饮污染楼上居民一事。该楼底商有两家饭店,在经营餐饮时未安装任何油烟除尘排放设备,将刺鼻的油烟排放到后院小区内,致使楼上居民不敢开窗换气,想必到了夏季问题会更严重;并且霸占居民的公共环境,私搭乱建,作为自己的厨房,厨房内有加大的煤气罐,明火操作,存在明显的安全隐患问题;杂乱物品如剩余饭菜、垃圾桶等拜摆访在楼梯下,餐饮垃圾随意丢在小区院内,存在很严重的环境污染。自2008年,找过很多部门如汉沽执法大队、寨上街办事处管理此事,但都未能给予根本解决,令其拆除后不久,还会私自搭建,至今无人解决,环境越来越恶略。据了解有规定不允许这样的底商经营餐饮,不知为什么他们还在违章经营!请区相关部门领导过问此事!给与我们帮助,解决。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经寨上街和执法局调查,该位置不受社区委会管理范畴,属物业管理范畴,我们正在积极联系主管部门及其业主委员会,与所属物业公司沟通,尽快解决此案。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滨海新区汉沽管委会寨上街办事处
2010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