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感谢您在百忙中收看我的留言。现在市政府的决策是大干300天整治市容面貌,实在是大快人心之事。但是对于马路和便道停车问题我有一些建议。
我在南开区水上北道爱丽园公寓上班,由于小区没有多少停车位,大部分车辆只能停在便道上,其实便道很宽,在不影响盲道的情况警察却贴条罚款,说是交通法规定,在这之前我们车辆一直停在这里,一直没有影响过行人和车辆,秩序很好。况且一楼底商是两家银行和一个饭馆,整栋楼大部分都是公司,况且车辆很多。如果不让停车很不方便,周边又没有停车场。其实水上北道车流量不是很大,马路也宽敞,马路边划一些停车位影响不到交通的。便道上也可以划一些车位,便道至少有30多米宽。
我反映的是实际困难,忘给以解决。
尊敬的李雁伟: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0年3月16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交管部门十分重视,经实地调研,水上北道爱丽园公寓门前属于人行便道,根据我市相关规定,尚不具备设置停车泊位的条件。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0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