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您好,我是红桥区的一个普通居民,90年下岗后也没有稳定的工作。99年9月在先春园片区拆迁后补偿了5万元,租了3个月的房后在红桥区河北大街买到了一处5.5万的二手房(建筑面积20多平方米)的独单。随后让人意外的是2003年又遇到楼房拆迁。第二次拆迁后的房价已经很高,再加上拆迁的补偿又很低。家里没什么积蓄,我丈夫也下了岗。所以暂时借住亲戚朋友的一处房屋。(每月房费400元)为了能够生活和买到自己的房子,儿子放弃了学业在外打工。谁知转过年来房价一路疯涨,我们想申请政府保障性住房(廉租实物配租)。儿子今年29了到现在连对象都不敢谈,关键是我们老两口现在也没办法打工和工作了。家里只靠我一个人的800多元的退休金和儿子在外打工的900多元工资生活,我们几乎是没有机会能够买到住房。前段时间儿子的单位又不行了。我们只想向有关部门咨询一下,像我们这种情况能够到哪个部门申请廉租房实物配租?我们可以把当时的拆迁款全部交给政府,只要能够分给我们一处廉租住房就行,我们真的是买不起房、也租不起房。请有关部门领导帮帮我们。
备注:在我退休之前享受过一年多低保,退休后就没有。丈夫失业还没退休。全家收入总和每月2千元以内,儿子29了没结婚没对象。
以上问题请政府领导帮我们想想办法解决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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