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吉林市人,去年和天津市本地人结婚,且用我名字按揭贷款买了房子,首付20多万,请问这种情况,需要什么条件才可以落天津市户口,且我俩是再婚家庭,我有一女,户口是否也有政策可以落户天津
尊敬的杨薇: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0年3月10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根据您的情况,按照现行户口政策,外省市人员与我市非农业人口再婚,年龄在35周岁以上,结婚后在津居住生活满3年的,准予落户,您的女儿可按投继父(母)在津落户。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