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原是天津市宁河县东棘坉某村农业户口,05年因到外地上学,户口迁到学校,我09年7月份毕业,于武汉某单位签订了合同,报到证和派遣证已经派到单位,档案也随着转到了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户口由公司以公司集体户口的名义放在了公司所在地的派出所,现在我想将户口迁回原籍?档案也要迁回去?需要什么手续呢?
尊敬的孙威威: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0年3月1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按照我市户口政策,您要满足在津与就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并提供学历证明等相关材料,可参照人才引进政策到落户地派出所申报落户。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0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