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军粮城新市镇一期项目已经开工了,但是看到好多村民都在趁火私自建房,也许是想在换房的时候能够拥有更多的宅基地。现在我有对于军粮城新市镇一期宅基地换房有如几个问题:
1. 最近几年,比如从2007-2010之间军粮城许多村民闻之新市镇的消息,就大肆在私家小院建设各式各样的房子,在宅基地换房时,不知道他们在2007-2010年建的房子算不算数,如果不算数的话,那他们就等于白建了,如果算数了,那对于其他没有在此阶段建房的人来说,实在是不公平。不知道东丽区政府对此有没有一项规章制度?
2. 如今军粮城的学生由于上大学将户口迁至外省市,但并没有落户相应城市,只是由于上学原因必须迁户口导致的,那在宅基地换房之际,是否能够得到相应的房屋,或者以何种优惠方式购买宅基地建好的房屋。
感谢您耐心的回答,祝军粮城新市镇早日建好,重振雄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并提出答复意见如下:
1、抢搭抢建房屋属于违法行为,按照相关规定,不予认定,宅基地换房时不计算面积。
2、不受影响,仍享受相关政策。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