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同志您好:过年好!
今天打开电脑,看到您对我反映问题的回复非常感动!
有人能听我的事情,听的认真、恢复的及时、我都没想到,从心底谢谢您了!(2月9日是我的一个亲友在网上看到了您发布的政策后 当时就把我的情况介绍过去了 但不太准确 )
我愿意将我的问题详细的告诉您,希望得到您的指点和帮助。
我是被<<天津市工程技术电子仪表专业高级资格评审委员会>>在1996年12月授予高级工程师的 (颁发单位是天津市人事局 编号为:023368)
在此之前和期间直至1998年12月退休前我一直从事技术工作, 退休时在单位是中层干部: 技术工程部部长,工资和待遇 (如书报费等) 都享受着高级工程师的标准,且在聘任期内办理了退休手续。
需要说明的是,退休时我51岁,由于身体不是很好,就申请提前退休,经商量我只得同意按工人指标退休 (女性 工人50岁 干部55岁)
我从一个技术人员到工程师又到高级工程师一步一步走来也很不容易,好在现在领导看到了我们这些人,在我们退休后还考虑我们这批人,可是我又有这样一个特殊情况,我问一下像我这种情况能否享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养老金的再增加部分?
从您对我的关心,回复中解释的那么清楚,话语的那么温暖,真的谢谢了!
行否我都会欣然接受。
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中国机房设施工程公司 黄月华亲笔
2010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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