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局领导:
市区运营的电动三轮车实在到了非治不可的地步了。一是形象欠佳。毋庸置疑,此类交通工具从形象上与天津北方经济贸易中心的城市定位极不相称。二是随意停放。火车站、地铁站、客运站、商业街等人流密集地区随处可见,且乱停乱放,影响了市容面貌与交通环境。三是违章行驶。随意变道、肆意穿行、违章调头、逆向行驶的问题十分突出,严重影响了交通安全与畅通。四是乱拉乘客。常有从业者“人车分离”,主动上前乱拉乘客,胡乱要价,既损害乘客利益,又损害天津形象。为此,本人强烈建议市区“禁三”(外环以内“禁摩”的做法完全可以参照)。当然,解决此问题可能并非一日之功,因为既涉及到与其他部门的职能交叉问题,又涉及到从业者的日后生计问题,但希望贵局能够积极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解决方案,争取早日治好这一城市顽疾,进一步提升天津北方经济贸易中心的城市形象。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0年2月22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交管部门十分重视,将强化对机动三轮车通行秩序的管控工作,增派警力加大对机动三轮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形成严管态势,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