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已退休我女儿现在外地工作,今年准备去外地看女儿,特向您处谘询有关外地就医一事。请问假设住院是否可以报销,怎样办理手续,患者需要带好那些证件?在有急诊;门诊如何就医,手续怎样办理?多谢。
尊敬的杨临正:
您好!异地就医有2种情形。一种是临时外出或探亲时,必须是急诊就医的才予以支付;另一种为异地安置,参保人员退休后,到家居外地的子女或亲属所在地居住半年以上者才可以办理,可在当地定点医疗机构中选择一、二、三级医院各一所,到单位所在地的区、县社保分中心备案,在选定的三所医院发生的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回津后再通过单位进行申报。
祝您春节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