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今年26岁,父亲在天津第六建筑公司搅拌站上班,现在因搅拌站倒闭,公司每月给我父亲820元,扣除保险以后每月只剩下500元,我母亲08年11月份已退休,因只上了15年的养老保险,每月退休金为最低的900元,我现在处于无业状态,06年在居委会申请低保,07年不知道什么原因低保被停掉,现在我家每月总收入为1400元,住房为工厂临时性安置房,13平米,现在面临拆迁,我想问一下可不可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要去带什么证件哪个部门办理?如果不可以,那申请的条件是什么?谢谢。
张松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会及时研究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0年02月09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问题答复如下:
经查,目前我市经济适用住房仅用于拆迁家庭的定向安置。拆迁家庭签订拆迁安置协议时,由拆迁安置单位对被拆迁家庭给予经济适用住房安置。您可与拆迁安置单位联系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事宜。
感谢您对住房保障工作的关注。
2010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