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南南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区物业办调查处理。现此问题正在协调处理之中。待该问题调查结果落实后,我们将立即给予您回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东区政府办公室
2010年2月9日
尊敬的南南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区物业办调查处理。经区物业办调查,据原业主委员会成员介绍,2009年8月由原业主委员会组织发选票,选聘新物业企业,征求业主意见时,同时对机动车实施收费管理征求意见,并在小区内公示栏及各楼栋口将车辆管理方案进行公示。仁文物业公司于2010年1月正式对小区车辆实行管理。而针对您反映的停车费使用去向问题,区物业办已要求物业公司按照《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定期将停车费的使用情况在小区内进行公示。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东区政府办公室
2010年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