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长您好:
我是天津宁河县人,2006年2月从天津东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为甘继宏)购买了住宅98.6平米,坐落于西青区王稳庄镇东兰坨村,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开发商至今也没有给我办理房屋土地证,老板的电话已经改号,请区政府协调解决并给予答复为盼!
杨小平
2010年1月28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区政府十分重视,立即向王稳庄镇政府了解情况。我们会将办理结果通过二次答复的方式告知您,请您继续关注。
西青区政府办公室
2010年1月29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政府十分重视,立即责成王稳庄镇政府了解情况。据王稳庄镇向开发商了解情况,您反映的东兰坨村房屋为集体土地性质,属于小产权房,不能办理房屋土地证,开发商的联系方式未变。您反映的问题属于合同问题,您应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履行义务,或者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2009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