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宇小区地处城郊结合部的“村中城”地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市容环境管理责任应由西青区负责。市市容园林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明确城中村管理责任和加强结合部地区市容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对此进行了进一步确认。但是,由于燕宇小区历史遗留问题比较多,西青区以3点意见为由,不肯介入燕宇小区的市容环境管理,致使燕宇小区的群众投诉问题屡见不鲜。西青区的3点意见:一是由于小区的社会治安、居民户籍、房产登记、计划生育、垃圾清运等不归西青区管理,所以在日常管理上无法形成有效的保障,难以落实基础性管理;二是根据行政区划属地管理原则,该由西青区管理的,要依法全权实行行政管理(包括房产登记、户籍变更);三是本着费随事转的原则,凡在西青区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已上交的房地产契税应退还该区,用于这些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和行政管理。
对于西青区提出三点意见,我们认为:第一、第二点意见既不符合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心城区“两级政府、三级管理”体制意见七个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也不符合市市容园林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明确村中城管理责任和加强结合部地区市容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第三点意见超出了市市容园林委的职责权限。
综上所述,我们建议:1、继续加强沟通协调。由委领导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处室,协调西青、南开两区政府,尽快地妥善解决存在问题。2、 燕宇小区的问题不是个别现象,其他城郊结合部地区的小区也存在同样的问题,建议市政府对于座落在城郊结合部地区的小区的管理问题,出台有力的解决办法,一揽子解决问题。
市市容园林委
201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