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住河西中豪世纪花园C座1门401,(2006年9月入住)近期在办理产权证时遇到困难请您在百忙之中过问,责成相关部门核实帮助解决,万分感谢。
近期看到开发商的通知,随即到售楼中心办理产权证,告知先到物业开不欠费凭证才可以继续办理,(我欠费,不提原因。)因此产权证不能办理了。
随后电话与开发商客服询问,我要求开发商欠我的逾期交房赔偿款(有合同规定)先抵欠费多退少补,她们的答复竟然让我大吃一惊:告诉我二期赔偿没有了,那就更别提抵费了,逾期交房赔偿款这事我们一直找开发商,告诉我们没钱让先等着,在还没有通知可以办产权证时,就答应大家可以先冲抵物业费,大家也在提防开发商拖延时间逃避法律的时效期。
时至今日可以办产权证了,开发商却提出种种借口,在市场不断净化和法制的今天,真诚的希望开发商给老百姓一个诚信,好事办好。
吴俊安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0年0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