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南开区政府:
我是旭水蓝轩的一名业主,小区的业主入住已经好几年了,虽然我们属于向阳路派出所管辖,但小区一直没有居委会,而且也不属于向阳路居委会,在办理准生证、上学等问题时,都没有人管,请南开区政府帮助筹建旭水蓝轩居委会,或者将旭水蓝轩纳入到别的居委会管理。
尊敬的旭水蓝轩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收悉,我们责成市向阳路街道办事处调查了解,向阳路街道办事处回复如下:旭水蓝轩小区地权归属西青区,户籍属于向阳路派出所,但是根据行政区划的有关规定,该小区的行政区划不属于南开区,南开区无权审批成立社区居委会。天津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文件津容秩(2009)337号《关于进一步明确村中城管理责任和加强结合部地区市容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对市容管理的责任区分中已有明确规定,您所居住的小区为西青区属地管理。在成立居委会问题上我们也曾向市民政局进行过咨询,对城郊结合部的行政划分问题,目前市有关部门还未有明确说法。
我们将联合西青区政府共同向市有关部门积极呼吁,建立社区居委会。
祝您生活愉快!
南开区政府
201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