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单位在保税区航运服务中心的海景大厦购买了办公用房,至今业主入住已超过50%,我们也搬入超过两年时间,符合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但是据物业找有关部门咨询,保税区管委会没有具体负责此项任务的部门,我们不知应该找谁?请告知。
范先生: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会及时研究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0年01月14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0年0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