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河东区津塘路丰盈公寓11号楼5门402居民,我今年60岁,父亲因需人照顾和我一起住,今年90岁。我们这的暖气年年不暖,厅里温度在14至16度之间,偶尔到17度,卧室也在15、6、7度,在屋里坐住了必须穿防寒服,老父亲年年到冬季因为温度过低闹肺感染住院,今年也不例外,反映多次有人支应没人真给解决,原想点炉子但考虑排烟问题恐于天津日益向好的环保不利。我家暖气费年年不少交,但取暖真不如当年的炉子顶用,真不知这种取暖是给群众取“暖”还是取“冷”。在我们反映的时候,多数答复厅里的温度16度正负两度就达标,也就是14度已经达标了!按达标来讲我们好象属无理取闹了,但14度的温度(抱着暖水袋,穿着防寒服)又有谁能认可是“暖”呢?所以我建议将取暖标准提高到20度,以便真正的取暖于民心!请代表们和领导们考虑。谢谢!
尊敬的齐子林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责成相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以二次回复的形式答复您提出的问题,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0年1月18日
齐子林同志:
您好。我市现行的居民室内取暖标准是依照《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J19-87)》、《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等相关设计规范,并在综合考虑天气、节能环保、经济等诸多方面因素的情况下制定的。
感谢您对我市供热事业的关心,提出的宝贵意见我们会在今后制定相关文件时加以考虑。
2010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