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亲戚属于重度残疾现在领取低保由街道给办理城镇居民医保。去年底由于发病现在住在安定医院,这几天医院来电话说医保只能到去年有效今年的费用都属于自己担负,我想咨询一下在2010年城镇医保表还未发下来以前我该如何办理?现在的费用以后是否可以报销?如何报销?
尊敬的张为:
您好!如果患者确属参加城乡医保人员,发生跨年度住院从今年按照城乡医保政策享受待遇,出院时如果暂无参保信息,个人垫付费用后通过户籍所在街道申报票据。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