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公安局户籍科的同志:我的户口是河北省的,非农业人员,我妻子是天津市户口,她也是非农业,我们结婚3年多了,一直在静海居住,请问我的户口转移到静海需要哪些手续,如果我再通过公积金贷款在静海买房,可以办理蓝印户口吗,谢谢。
尊敬的朱家新: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0年1月11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根据您的情况,按照现行户口管理规定,夫妻投靠需满足结婚并在津居住十年,且年满35周岁。另外,采用公积金贷款购房不符合申报蓝印户口的条件。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