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北辰区双街新城的用户,自给气以来,室内温度一直就不怎么高,甚至在家都得穿羽绒服,每天晚上睡觉的时候卧室温度最低的时候才13度。
半月前找过物业说是再给解决,可一直没见温度回升,昨日又给物业打电话,下午都出太阳了才过来测温,测温计才刚刚显示18度,要是早上过来肯定到不了。
我想问下,这房子是不是只要能达到18度就不给解决供暖问题了呢?还有就是我家是不是就得18度过冬了呢?
尊敬的张学智网友:
你好!收到你的来信后领导非常重视,我们经过咨询有关部门,对您的答复如下:
今年初冬,天津市供热办向各供热单位提出供热温度不得低于18℃的要求,但具体的供热标准仍按照文件执行。根据《津政热办[2004]53号》文件规定:未与阳台打通的居室温度标准为18℃(+-2℃);安装采暖设施且未与阳台打通的厅、厨房、卫生间和安装采暖设施的阳台,其温度标准为16℃(+-2℃)。居室、厅、厨房、卫生间与未安装采暖设施的阳台打通的不保证温度达标。供热办工作人员解释:如居民家自行对居室测温,其记录只能作为参考标准,如果居民认为暖气温度不达标,可以向其所在供热单位提出测温要求,由供热单位工作人员进行测温。按规定,测温时间为每天8时至21时,测温结果由双方签字后确认。老人如对结果有异议,可在双方签字单上注明。如果还有什么疑问请拨打政府热线:26390530.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你工作愉快、身体健康!
北辰区政府办公室
2010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