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是咸水沽南华里19-1-601的居民,2002年在此购买商品房,家里暖气一直不是很热,(总是在-2度的下限,因为是在楼顶,也是个边)今年2009年8月份,为了改善家里暖气不热的情况,我们将暖气罩拆除,换成工艺片,原以为会比以前温度要高,没成想,供热后上午11点多测量过温度14.1-14.2度,到晚上也就13度左右,由于我们在改装前没有和供热办联系,属于私自改装。是我们的错,施工前没有和他们联系,但是总得有个补救的措施吧,我们改装的只是地上的暖气片,而不是地下的供热结构,我们可以花钱,工钱料钱我们都认了,只要能达到要求的温度18度,把所有的暖气片和供水管都换掉也没有问题,今年规定居民温度不得低于18度,对于我们简直就是一种奢望,我们家7-8年也没有上过18度,我上有60几岁的老母,下有5岁的孩子,每天都在挨冻,作为家里的男人真是于心不忍,是我们错了,请您给个补救措施吧,2009年12月30日是交暖气费的最后一天,现在每天要收取5‰的滞纳金,我们不想欠费,更不想停掉暖气,在新闻上看到到处找乞丐,给他们一个可以过冬取暖的地方,更何况我们是购买商品房的住户,我们也应该有取暖的最基本权利吧。
恳盼您尽快给个解决方案。
尊敬的田戈网友:
您好,来信收到。您反映的南华里居室温度不达标的问题,我们已经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待有结果后我们将及时向您回复。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津南区人民政府
2010年1月8日
您好,来信收到。您所反映的问题经区供热办调查了解,是由于您在装修中私自拆改暖气,造成暖气不热。为尽快解决您的取暖问题,
区供热办已与您取得联系,您也同意了恢复原来的暖气装置。如恢复原来的暖气装置后还是达不到供暖标准,区供热办将按规定退还您部分
采暖费作为补偿。
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