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居住在鞍山道府湖里14-3-301,该处是老居民区,暖气长期达不到18°标准。以前也反映过,但始终没有得到解决。
2010年1月1日下午4时记录阳面卧室室温只有16°。70多岁的老人在家中看电视都要开着电取暖器。说暖气不热有点不实事求是,但是这个暖气的热度也只有人体体温的温度。连40—50°都达不到。我们交着暖气费,还要自己点电暖气取暖,这也太说不过去了。这两天气温剧降,希望有关部门对此问题给与解决。如果温度实在是达不到标准,就应该退还取暖费。
尊敬的王军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收悉,我们已责成供热部门协调,办理情况将以二次答复形式告知您。
祝您生活愉快!
南开区政府
2010年1月7日
您好!区供热办现就您所反映的问题进行回复:府湖里隶属于天津市房产供热公司范围。我们立即联系了该公司,该公司对住户进行了测温,室内温度确实偏低。经过维修人员调整外管网流量后,该公司又对住户进行了回访并进行了测温,温度已达标。
祝你生活愉快!
2010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