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网民: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会及时研究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0年01月04日
苏网民: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问题答复如下。
经查,目前我市经济适用住房仅用于拆迁家庭的定向安置。非拆迁家庭暂不能购买。
我市限价商品住房面向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销售。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家庭,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及滨海新区范围内非农业户籍;
(二)家庭上年人均收入低于3万元;
(三)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
(四)家庭人口原则上在2人(含)以上。男超过25岁、女超过23岁的未婚人员及离异、丧偶人员也可作为单人户申请。在计算家庭上年人均收入时,2人(含)以下家庭的家庭人口可按实际人口数的1.5倍计算。
符合上述条件,可到户籍所在区房管局提出购房资格申请。
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注。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0年0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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