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职工在保税区企业工作,因原发放医保卡时与同一姓名的医保卡发错,现发现后经保税区社险出据到市户口所在街道办理社保卡,受理后同时办理银行医疗账户的注销。现本人社保卡已发放,但在天津银行办理激活账户时,银行业务部将账户已注销办不了,此社保卡用不了。为了更换错发的医保卡,前后跑了市区、保税区社险十数次,到现在仍是不能使用。希望主管部门能够协调。不胜感激。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如果办理的医疗保险卡清户手续,应该不会影响办理社保卡激活手续。如果办理的是医保账户注销手续,则不符合办理注销情况。因不了解您的实际情况,建议与经办部门联系,协调解决。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09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