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近日国家出台了住宅转让营业税新规定。请问:我市如何界定“非普通住宅”与“普通住宅”?
刘新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会及时研究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09年12月25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0年0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