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汉沽区道路交通工作的关心,针对您提出的滨海新区出租车问题答复如下:
从2002年起本区客运出租汽车实行区域经营试点,在行业管理中,按照《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规定,严格市场准入,认真落实从业人员资质审核、岗前培训、行规教育和市场监管等工作。出租客运为公众出行提供了方便,并每年为区财政纳税百万余元。但因经营者素质良莠不齐,宰客、甩客、乱停乱放现象时有发生。“黑车”参与运营屡禁不止,扰乱了市场秩序,影响了出租客运的形象。
为适应本区建设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宜居的现代化滨海强区要求,区交通运输管理局在2006年制订了客运出租行业发展规划,遵循总量控制适当发展,严厉打击非法营运,不断规范出租车市场的原则,在今后的管理工作中,一是积极争取政策,努力将我区区域经营的出租车纳入天津市的正规出租车管理序列;二是加强对出租经营者的信誉考核,将信用实绩作为年审换证继续经营的主要条件;三是鼓励出租车经营者实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逐步向公司化经营发展;四是根据经营者承受能力和群众消费能力等多种因素,使高、中、低档车型各占一定比例,满足不同消费层次乘客的需要;五是根据国家发改委的要求,针对因燃油价格上涨等因素造成的出租车营运成本增加,适当调整出租车运价水平和运价结构;六是强化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对无证营运的黑车依法查处并坚决取缔。对出租车司机拒载,故意绕道、宰客、甩客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大整治力度,对违章行为多、影响大、性质严重的坚决予以清退;七是积极向市客管办争取政策,使我区出租车获得安装计价器的资格,适应本区发展旅游业的需求,不断提升滨海新区形象。
区交通运输管理局
2009年1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