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是河东区阳光星期八三期的业主,我和我爱人大学毕业后户口一直在人才市场集体户口,宝宝已经出生九个月了,需要在一年之内上户口,还有三个月就到期了。另外,我和爱人也打算把户口迁移到阳光星期八自己的房子上。可是派出所不给办理,然后找阳光星期八开发商,开发商也不管。我该怎么办?我们如何把户口落在自己的房子上?需要什么手续?我们现在的集体户口在河西区。
请政府尽快帮我们解决!谢谢!
尊敬王先生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公安河东分局落实处理。经公安河东分局了解,您所购买的阳光星期八三期的商品房,因该楼盘开发商始终未办理地名申报手续,致使该片住宅楼没有地名和门牌号,公安机关户口录入系统中没有标准地名而无法办理户口登记手续。待该楼盘开发商申报地名,有关部门审批完毕后,公安河东分局将及时通知您办理户口迁入。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东区政府办公室
2009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