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想咨询一下,单位把员工的档案集体存在劳动保障局局,是否收费,什么收费标准?该由员工本人支付这部分费用,还是单位支付?
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政府立即向区劳动与社会保障局了解情况。据了解,单位如果把员工档案存在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需要收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月5元。这部分费用应该由用人单位支付。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请联系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科,电话27937046。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西青区政府办公室
2009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