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蓟县官庄镇为母亲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时,办理人员除了收取应缴的970元之外,又多收了200元钱。办理人员说是注册费。 我打劳动保障热线12333,得到的答复是不应有这项费用。请予关注解决此事。谢谢!
尊敬的张学民: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我们研究后,将以二次答复的形式回复。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09年12月18日
您好!您反映的蓟县官庄镇劳服中心在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多收200元管理费一事属实。蓟县劳动局已对官庄镇劳服中心提出严肃批评,责成退还全部管理费,避免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同时再次强调,各镇劳服中心要引以为戒,如再有类似情况出现,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严肃处理。感谢您的意见和建议,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我们的工作。
2009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