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区领导,你们好!我于07年结婚,由于我对象是非农业户口,因此我结完婚还是和我爸爸妈妈一个户口本,后来我咨询我们村委会说,我想把我的户口跟我父母的劈开,因为我已经成家立业,也因为东丽区现在实行宅基地换房政策,希望将来我也有自己的房子,可是村委会说现在不能随便劈户口,要向新立街咨询一下,那里的工作人员告诉我,只能有自己的房子才能劈开,我一听没办法,这事就此作罢了,后来我们村和我一样情况的人竟然把户口劈开了,并且告诉我现在就这样不给劈,有人才给劈,我想问问区领导,像我们这种没路子,没关系的老百姓是就吃这哑巴亏了吗?宅基地换房政策固然好,但是东丽区的政策是不是应该彻底完善,不要让人有空子钻?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人民政府
2009年12月15日
我办责成我区新立街严格调查此事,并要求街里严格按照政策办事,如有疏漏问题,要立即予以纠正。
2010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