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想咨询:
我是塘沽户口,06年7月结婚。配偶户籍在外省。请问户口是否可以迁入塘沽?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塘沽公安分局处理您提出的问题,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如下:
根据目前的户口政策:一是外省市人满35周岁,与我市居民结婚10年以上(并一直随夫在津居住),可以申请户口迁入我市随夫(妻)落户。二是我市居民如是本科学历(一学历本科),户口来津三年以上的,有自己名下住房的可以申请其配偶户口迁入我市落户。三是我市居民与外省市人(外省市人系再婚)结婚,需结婚3年以上(一直随夫在津居住),外省市人满35周岁,可以申请其配偶户口迁入我市落户。
塘沽区政府
2009.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