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保局领导你好,我于前天向你局咨询了从外省如何向本市转移养老保险金关系之事,你局于昨天已向我回复,非常感谢。但是昨天我去河东区常州道街道劳动保障中心办理,他们工作人员说,外省养老保险金转移到本市不能办理,要想办理必须有工作单位才能接收养老保险金关系,请问社保局领导,是否有这个规定,我随军到天津,户口现在在河东区常州道派出所,现在也没有工作,难道不能把养老保险金关系转移到天津,另外你们说本市灵活就业人员跨统筹范围转入的条件是必须具有本市户籍,同时满足男未满50周岁、女未满40周岁(我现在已经39周岁了),到明年我就满40周岁了,难道以后就不能把养老保险金关系转移到天津了。具体办理手续是否在街道劳动保障中心。
另外我从其它省市了解到,从今年开始下岗职工女满38周岁,国家给减免三年的养老保险金(免交三年),天津什么时间开始实行,谢谢。
尊敬的张先生:
您好!办理跨统筹范围转入养老保险,需要到社保分中心办理,如果您的户籍、档案在河东区,就到河东社保分中心办理。
您提到免交保险问题,我市没有此方面的政策。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0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