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李华网友:
接到您的来信后,我们与有关单位进行了沟通,答复如下:
汽车做为一种交通工具,已有100多年的历史了,从有汽车的那一天到现在,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禁止汽车的存在和在道路上行驶。道路的功能有许多种,其中一种就是方便出行。行和止是一对相互对立矛盾的统一体,即然有行必然有止,不可能只行而不止。就像人在道路上行走,累了的时候,可以驻足观景,可以就地坐下休息一会是一样的,汽车和主人一起干完了需要干的活以后,要随主人回家休息,它也要有一块地方存放。我们不能把在道路上行驶和暂时在路边存放的汽车这种自然现象叫做影响市容、影响环境。有需求就有市场,这是自然法则,允许公民合法拥有车辆,就等于允许车辆有上路行驶和驻车停放的权利。不是哪一个人说了算。发生了矛盾需要解决,也要有人组织、有人去做工作,也不是一天或者一句话就能马上解决的。这一点还需多谅解。就目前来讲,拥有车辆的人是少数,但他们存在的一些难点问题,比如说“停车难”的问题,也需要解决,这是一个社会的问题,涉及到方方面面。党和政府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只要是人民群众的事,不管大事小事都是大事。不管是多数、少数都要解决,看来是少数的也可能变成大数。构建和谐社会,需要相互理解、相互包容,求大同存小异。
下一步交警将采取的措施:
1、我们在调查中了解到,目前该停车场已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了经营合格证书,近日可下达。
2、我们向该停车场负责人孙凤杰讲解了经营停车场应遵守的规则,孙凤杰表示尽快整顿,争取达标。
3、从11月16日起,引河桥大队将派出巡查车加大对停车场的治理力度,重点对违法停放车辆进行摄录处罚。11月24日下午,由李建新副支队长带领北辰支队秩序科王科长、引河桥大队梅凤勇副大队长、北辰清障队以及引河桥大队摄录治理小组对盛仓小区门前的停车场进行治理。规范了该停车场的停车的范围,对当场的违法停车车辆进行了摄录治理。
感谢您的支持与理解,祝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北辰区政府督查室
2009年12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