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领导:
您好!我去年4月份有了一儿子,5月份我为他办了医保,到今年4月份我去居委会交今年的医保,结果他们给我说今年的医保去年应该交,今年的交不了医保,我是眼看着不能上保险,今年我很早就把明年医保给交了。不巧的是,在(11月初)两周前我儿子发烧住院一周,花费了8000多。
请问我这情况,去年交了保险,今年住院花费,能不能有啥政策能报医保。谢谢!
尊敬的郑先生:
您好!如果您08年5月份为新生儿参加城居医保,属于新生儿出生90天内参保,待遇享受期自新生儿出生日至08年底。要享受09年医保待遇,则应当在08年9月日至12月31日之间办理参保手续,享受次年即09年医保待遇。如果没有参保不能享受待遇。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09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