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和众多消费者于2009年10月18日和阳光星期八的销售公司签订购房(三期)意向合同,并交纳2万元定金,合同写明2009年12月7日前办理正式购房合同,一直没有接到通知,12月3日打电话咨询被告知要延期办理手续,并没有说明具体原因,担心过了12月7日,消费者的权益得不到保障,请相关部门给予协调解决!
郭栋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将及时研究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09年12月7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09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