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卫生局领导:
多年来,天津市中心妇产科医院只为职工缴纳大病医疗保险,没有缴纳门诊医疗保险,这给职工看病就医问题带来很大不便。据我了解,目前,我市城镇失业人员只要个人缴纳一定数额的门诊医疗保险金,就能享受一定比例的社保报销政策,但作为该医院的一名职工却不能享受到与城镇失业人员同等的待遇,这是多么让人不解。希望市卫生局有关负责同志能够在百忙之中给予关注,并能够督促中心产科医院落实相关医保政策,为广大医护人员解决后顾之忧。
解决为盼
谢谢!
期待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邮件局领导非常重视,立即责成相关处室了解情况,现答复如下:
经了解天津市事业单位门诊医疗保险自二○○九年开始实施,但不是强制性要求,中心妇产科医院领导考虑到医院的实际情况,未参加天津市医疗保险门诊部分的参保,但为了保障职工的切身利益,在医院征求各科室意见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每年给在职职工及退休职工按照工龄发放医药费,而且补帖金额年年向高调整发放。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卫生局
2009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