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有关的医保事宜咨询了解了!谢谢您的帮助!就我了解的而言我觉得医保的住院结算不合理!
医保住院结算现行的方案是先全部扣除在出院后按报销比例结算!这样很不合理!应该向门急诊那样超过门槛费自动按报销比例来报销!
按现行的报销结算方案如果家里很贫困的人怎样得以救治本来首次叫5000押金就可以治好的可是又要交5000但到最后第一次交的5000本来就可以负担自费的部分为何还有多交钱呢?如果患者拿不出来就得等死吗?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提的建议非常好!我们目前实行医保改革的目标就是要实行全民医保,使人人就医有保障,但它涉及的不仅仅是人力社保局一个部门的问题,还关系到其他部门的方方面面。您反映的住院交押金与医保结算就属于卫生局与社保局两个部门的规定。
人力社保局负责医疗保险与患者结算的问题。从2001年我市推行医疗保险制度时,医疗保险经办部门就在着手致力于联网结算的完善工作,陆续实行了住院、门急诊及门特费用的联网结算功能,目的就是为了进一步减轻参保患者的负担。因此我们在文件中只规定了参保患者只需在出院时才结清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并没有要求患者额外提前负担其他的费用。
至于您提到的住院押金问题,应该属于卫生部门和医院方面的政策规定,建议您可以向卫生部门去反映。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09年12月3日
【民生词典】医保住院登记及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