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时君竹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区建委、区物业办、春华街道办事处落实处理。
1、小区配套及“非普通住宅”定性问题。经区建委调查,美震三期1号楼(裕阳花园高层)为框架结构,建筑面积37600平方米,于2007年5月29日,由五方责任主体——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共同进行验收,五方责任主体认为该工程符合设计文件要求。质量监督站负责监督五方责任主体的行为。经核实:(1)该楼残疾人通道已经按设计文件全部建成。但其中两个残疾人通道通向楼边绿地。(2)高层门庭墙面原设计未要求铺贴瓷砖,图纸只表明墙面为粉刷涂料。(3)该楼全部电梯均已经通过天津市技术监督局验收,并核发“电梯准用证”。(4)关于“电线接口外露等,留下了隐患”,区建委正在调查处理。
关于“非普通住宅”的定性,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天津市财政局文件、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于2006年6月22日下发津地税发(2006)3号文件《关于调整我市普通住房标准及契税等房地产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2008年11月修改后,凡同时满足以下三项标准的住房确定为普通住房:(一)住宅小区建筑面积率在1.0以上(含1.0);(二)单套住房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三)住宅成交单价符合以下条件;其中,坐落于河东区的住房,成交单价低于8100元/平方米(含8100元/平方米);
个人购买符合上述普通住房标准的住房,按照成交价格的1.5%征收契税。
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非住房、别墅的,按照成交价格的3%征收契税。
2、物业问题。经区物业办调查,由于裕阳花园小区大部分业主拒交物业费,小区物业管理企业决定退出,区物业办负责同志和春华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一方面找到物业企业三赢公司要求其履行正常退出程序,以其递交撤出申请后三个月仍对该小区有管理义务为缓冲期,协助该小区寻找新的物业企业,另一方面,由于该小区业主委员会已经到期,街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积极着手该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为此多次召开业主代表和楼门栋长会议,但由于业主代表之间的意见不统一,导致选举暂时不能正常进行,目前还在积极的做着部分代表的思想工作,以确保小区业委会的正常选举和新企业的进驻。
3、垃圾问题。春华街道办事处表示将派保洁人员为该小区清运垃圾,已确保小区居民环境卫生。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东区政府办公室
2009年12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