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可能把住院交押金与医疗保险报销扣除起付线相混淆了,这是两个不同的问题。现在医院往往把这两者费用合在一起与患者结算,所以引起了您的费解。
首先,住院交押金是卫生部门的规定,也就是说不管您是否为参保患者,只要住院就得按照医院的规定交纳押金。其次,门槛费是医疗保险基金为您报销时,需要您个人承担的费用。它不是在您的押金中扣除的,也不是每天进行报销的,而是在您出院后把发生的所有费用加在一起,然后再扣除门槛费、自费部分、增付部分之后进行报销。给您举例说明一下吧,如:
某退休参保患者11月1日住进了一所三级医院,当时按照医院规定交了5000元押金,后来随着治疗费用的增加,院方又通知其家属续交了5000元押金,前后共计10000元。11月25日患者出院,此次住院共花费9000元,其中自费部分一共是400元,增付部分一共200元,其住院报销比例为90%。该人员此次住院个人应负担(9000-400-200-1700)*10%+400+200+1700=2970元。出院时,医院应把10000元押金退还给患者,然后再让患者按照医保规定个人应承担的2970元与医院结算,但实际上为便于操作,医院不会让患者再额外交钱,而是直接从10000元押金中扣除2970元后,把剩余的7030元退还给患者。患者花费的其余6030(9000-2970)元,属于医疗保险承担的费用,而后由医院再与医险部门结算。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09年1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