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今年的四月购买了平阳里43号楼3单元402室,并在当月在汉沽房产交易大厅办理了办证手续,然而至今时间已过半年有余,产权证还没消息,另外在买房时交了500元的装修押金,300元护拦押金,500元临时用电费,这些费用要等何时退给我,以上问题盼速解决,
尊敬的网友:
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汉沽区发展的关心。
经查实,4月份您办理的是天津市商品房备案手续,不是办证手续。现此户商品房备案手续已办理完毕,其他手续正在按相关规定的时限内积极办理中。
您在信中提到装修押金的返还时间为您装修完毕,物业验收无违法拆改后,由物业公司给予退还。您必须按照物业公司规定的图纸样式制作护栏,经验收后,方可由物业公司退还护栏保证金。由于现在正式电尚未安装,收取临时用电费500元,待正式磁卡表安装后,按住户实际用电量,实行多退少补。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汉沽区房管局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