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上封信提到的《如果您所发生的医疗费过高,超出正常支付能力,建议按照医疗救助相关政策申请援助》。查询号码是0002484074。请问:我应该向哪个部门申请援助。请您回复!
谢谢!
2009.11.26
尊敬的张士英:
您好!我市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文件是《转发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津政办发【2009】114号)。此文件明确规定了申请医疗救助的人员需要进行身份的认定,认定工作由区县民政部门负责,建议您通过区县民政部门申请认定,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人员按照政策规定享受医疗救助待遇。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0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