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天津 | 民生 | 广电 | 津抖云 | 微视 | 读图 | 文娱 | 体育 | 图事 | 理论 | 志愿 | 专题 | 工作室 | 不良信息举报
教育 | 健康 | 财经 | 地产 | 天津通 | 旅游 | 时尚 | 购物 | 汽车 | IT | 亲子 | 会计 | 访谈 | 场景秀 | 发布系统

"津云"客户端
发表人: 杨**   提问时间: 2009-11-25 08:03
 标题:关于新生儿医保的问题
内容:

    我儿子今年7月6日出生,9月14日给他在尖山街上的城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当时报纸上登了新的医保政策,但街道说还没有执行,让交60元上老的医疗保险(也是城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当时说管到2010年12月31日,我在天津银行交的费,可到了11月24日,又说只管到2009年12月31日,得重新上明年的医疗保险,这变得也太快了,而且原先的保险等于才管3月,这是不是工作人员的弄错了呀,而且我上完保险,只有一个登记表和一张缴费单,也没个医疗本或卡的,也不知道真正了病,去哪,怎样才能报销?

回复部门:市人力社保局   回复时间:2009-11-25 10:17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杨春梁:

  您好!今年正处在城居医疗保险向城乡医疗保险的过渡期中,城居医保的待遇享受期截止2009年12月31日,城乡医保待遇享受期从2010年1月1日起开始享受。新生儿为比较特殊的参保群体,涉及跨年度享受医保待遇问题。所以您的孩子如果是7月6日出生,要享受今年和明年的医保待遇,需要交纳城居医保费60元和城乡医保费50元。如果发生就医情况可以提供孩子户口本上的身份证号码进行联网结算。

  政策调整过程中给您带来一定的影响,希望得到您的理解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祝孩子身体健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09年11月25日

     热点推荐
创意涂鸦 助力创文
公交603路新增10余个站点
南开危改广场重新开放
记者追踪
·《百姓问政》:建充电车棚、修消防设施、清楼道堆物 基层社区治理要谋实招、求实效
·小区现制现售饮用水 能放心喝?
·公园公厕 可否对游客“友好”些
·老旧小区停车难题 怎么解决?
·空地垃圾总回潮 长效治理该咋办?
网民反馈
·网民:感谢各级领导,解决百姓生活难题!
·网民:感谢区政府和属地综合执法大队为百姓办的实事
·网民:职称问题圆满解决 感谢蓟州区委
·网民:感谢河东区政府和属地派出所为百姓办实事
民生词典
电子年检标
养老保障待遇支付
征信异议申请
地铁老年优惠卡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机动车登记
个人信用报告
人才落户新政
因私赴台
[点击查看更多]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全部
全部
关于北方网|广告服务|诚聘英才|联系我们|网站律师|设为首页|

Copyright (C) 2000-2024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津B2-20000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20509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2120170001津公网安备 120100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