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天津市供热办:我们是河西区海润公寓的居民,11月15日、16日,连续两天室内温度只有14—15度,东舍宅供热站(热线电话:82878297)维修人员曾三次来家中维修,但是,温度仍然没有达标,我们要求他们测温,而供热站值班人员却说:“没有温度表,你们自己先记下。”由于温度还低,我们于11月17日下午3点30分,再次找他们测室温,他们说温度表刚来。经过测量,我们住的(六越七)6层达标,但是7层还是达不到18度。应我们要求,18日下午,供热站再次派人测量室温,仍然跟17日的结果一样,供热部门的王师傅还说“最多就测3次,今后就不管啦。”如果真是像他们说的那样,今后室温不达标谁来管呢?当我们让他们把15、16日两天温度低的情况给我们签个字,可是,供热站王师傅却狡辩:“你们自己测的不算数。”本来是供热站管理工作不到位,还说居民测的室温不算?这种回答令我们费解。
为此,我们希望供热部门尽快让我们居室温暖度达标。同时,依照“室温不达标,应按照天数退费”的原则,正确解决好此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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